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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今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来源:邢台市第三医院 发布时间:20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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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11月26日,市三院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即所有在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价零差率销售,这标志着医院正式拉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序幕。

据了解,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包括: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CT、磁共振检查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以及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内容。

为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院领导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医务科、药剂科、财务科、医保科等多科室联动、同步实施,全面推进:医务科提前加大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财务科逐一调整核对6000余项在用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各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准确无误;信息科及时将零差价药品价格、调整后诊疗服务价格等信息维护录入到医院收费系统中;药剂科提前着手做好备足药品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购药高峰时常用药品不断货。

11月26日零时,市三院在用药品已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