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展的验证评价工作项目
邢台市中心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要求,可开展以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床验证评价工作, 具体种类包括:
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验证评价工作
(一)成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全营养配方(整蛋白型、短肽型、氨基酸型)食品
2.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3.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4.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5.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
6.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
7.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
8.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
9.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
10.胃肠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
11.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
12.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13.孕、产妇全营养配方食品
(二)婴幼儿、儿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 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
2.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3. 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
4.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
5.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6. 母乳营养补充剂
7. 全营养配方(包括整蛋白型、短肽型)
(三)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1. 蛋白质(氨基酸)组件
2. 脂肪(脂肪酸)组件
3. 碳水化合物组件
4. 电解质配方
5. 增稠组件
6. 流质配方
7.维生素配方
8.微量元素配方
9.益生菌配方
10.钙剂配方
11.铁剂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