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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大讲堂:科学备孕 规范产检

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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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国素,主任医师,邢台市中心医院(原邢台市第三医院)产科一病区主任。主要擅长:疑难危重及高龄孕产妇诊治、复发性流产诊治、手术切口美容缝合、臀位外倒转术及宫颈环扎术等,工作经验丰富,手术技巧娴熟。近年来,先后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撰写论著3部,完成科研成果10余项,并多次获奖。专家门诊出诊时间:每周三产科门诊3诊室。

  加强孕前孕期保健全程服务,促进优生优育,是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重要举措。孕前保健有利于计划妊娠,为具有不同风险的育龄女性提前制定围孕期保健计划,是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措施。首先要进行孕前的健康教育及指导。

  1.孕前体质量指数(BMI)建议保持在正常范围内(18.5—23.9 kg/m2)。推荐每天30 min中等强度运动,或每周至少累积 150 分钟中等强度运动。

  2.计划妊娠前 3—6 个月,夫妇双方都应调整自身营养、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平衡膳食,科学合理地补充各种营养元素。多吃含铁丰富的食物,适当摄入碘盐及富含碘的食物。

  3.建议孕前 3 个月开始每日补充 0.4 mg 合成叶酸,或含 0.8 mg 叶酸的复合维生素,直到妊娠 12 周。对于生育神经管缺陷儿高风险的妇女(如服用抗惊厥药物、孕前糖尿病、有神经管缺陷生育史或家族史、BMI≥30 kg/m2 等),建议孕前 3 个月开始每日补充 4 mg 叶酸,直到妊娠 12 周。

  4. 备孕期应谨慎用药,尤其是可能对胎儿发育有害的药物;避免密切接触宠物及有毒有害物质。计划妊娠前 6 个月夫妇双方应戒烟酒,并远离吸烟、高噪声、高温环境,避免高强度工作。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此外,对于计划备孕的妇女建议孕前完成疫苗接种,接种减毒活疫苗后应避孕4周;通常认为妊娠期间使用灭活疫苗和类毒素疫苗是安全的。若接种疫苗后发现已经妊娠,不推荐仅以此原因终止妊娠。具体列举几个常见疫苗如下:

  1.百日咳疫苗:从未接受过百日咳疫苗或百日咳疫苗接种情况不详的育龄妇女,建议孕前给予单次疫苗接种。

  2.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和水痘疫苗:均属于减毒活疫苗,应在妊娠前至少 28 天 或产后接种,如果风疹检查结果为阴性,建议在孕前 3 个月接种风疹疫苗。因水痘疫苗为两剂,故建议备孕妇女在尝试妊娠前 2 个月开始接种。

  3.流感疫苗:流感疫苗属于灭活疫苗,故备孕期和妊娠任何阶段的女性均可接种。

  4.HPV 疫苗:孕期不建议接种 HPV 疫苗,如果备孕期开始 HPV 疫苗的接种,后发现妊娠,则建议将疫苗接种的完成推迟到产后。

  5.乙肝疫苗:备孕夫妇若无乙肝保护抗体,特别是丈夫为乙肝携带者或患者,女方为正常且没有免疫时,应接种乙肝疫苗。

  6.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备孕夫妇(尤其有高暴露风险者)建议孕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推迟妊娠计划。接种新冠疫苗后发现已经妊娠,不推荐终止,孕期密切跟踪随访。

  对于合并慢性疾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综合予以评估并指导。

  1.患慢性高血压但无明显并发症者,待血压控制后可妊娠。血压控制不佳或严重高血压(血压≥160/110 mmHg),尤其并发肾功能不全、心脏扩大、冠状动脉硬化者,不宜妊娠。备孕妇女应停用具有致畸作用的降压药,改为对怀孕影响较小的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或钙离子拮抗剂。

  2.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糖耐量异常或有妊娠糖尿病史的备孕妇女应评估孕前血糖水平及有无糖尿病并发症,建议孕前每周 150 分钟左右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可增加胰岛素的敏感性;备孕期建议将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 6.5%以内,并将降糖方案调整为胰岛素,以降低先天畸形儿的发生风险。若口服二甲双胍的妇女要求继续使用该药,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对于其他口服降糖药,一旦确定妊娠,建议立即停用。

  3.甲状腺疾病:患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备孕妇女,建议内分泌科治疗,病情稳定后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