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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我院就诊患者诊疗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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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为了给患者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诊疗服务,现对患者在我院登记的个人信息及建卡信息进行统一规范。

1、患者初次就诊,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进行建卡挂号,建卡同时须提供本人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

2、对于既往使用同一身份信息,在我院办理过多张就诊卡的患者,需要先到窗口将多余就诊卡注销后,方可进行预约、挂号、就诊。

3、患者如持我院的就诊卡在使用自助机、“健康河北”APP和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时,提示“暂无就诊卡”或“未检测到您的就诊卡信息”。请您持就诊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到挂号收费窗口完善就诊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