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心医院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医院概况 >> 新闻动态 >> 医院新闻 >> 正文
医院新闻

邢台市第三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2-11-25
字号: + - 14
浏览次数:
浏览次数: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就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1.我院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请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就诊。

2.进入医院就诊时,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需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并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旅居史等个人信息。

3.发热患者(体温≥37.3°C),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异常的患者,请去发热门诊就诊。

4.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室、血液透析室等就诊患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就诊。

5.患者及陪护家属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排队及候诊时,请自觉保持至少1米有效间距,避免聚集。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普通入院患者及陪护凭我院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办理入院;无核酸结果的急危重症患者采集核酸后,暂住缓冲病房。

2.病区实行封闭管理,谢绝探视,非必须不陪护。如确需陪护的,限固定一人,且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3.重症监护不设陪护,如有事情将电话联系家属。

4.医院每天安排专人将三餐送至病区,患者及陪护三餐不用出病区。

5.患者及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不串访、不聚集、不外出,同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健康监测。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衷心感谢您及家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邢台市第三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温馨提示:邢台市第三医院预约诊疗主要方式:

1.电话预约:0319-2123052 (每日正常上班时间)。

2.网上预约:通过“邢台市第三医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公众号” 与“邢台市第三医院官网”进行预约挂号。

2022年11月25日